招投標十問十答:招標人多少天確定中標人?
1.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一般應當在多少天確定中標人?
答: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一般應當在十五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
2.招標人如何確定中標人?
答:招標人應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第一至第三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政府融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3.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的組成有什么要求?
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4.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多少天?
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5.招標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答:招標文件一般包括: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合同主要條款;投標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技術條款;設計圖紙;評標標準和方法;投標輔助材料。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標明。
6.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多少個工作日?
答:招標人應當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個工作日。
7.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符合哪些條件?
答: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是否符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企業資金;企業工程質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招標公告應在什么媒介發布?
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至少在一家由國家或者省指定的媒介發布。
9.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至少載明哪些內容?
答: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至少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對投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對招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10.什么情形下經批準可以不進行招標而直接發包?
答:經批準可以不進行招標而直接發包的情形: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但直接發包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且必須上報交通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