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3、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不限使用次數。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4、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
5、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
6、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至少擁有1個發明專利證書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或者6個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指標 分值
1 技術的先進程度 ≤8
2 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識產權數量 ≤8
4 知識產權獲得方式 ≤6
5 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 ≤2(作為參考條件,最多加2分)
知識產權指標的高分要點
1、擁有2個及以上發明專利證書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8分);
2、擁有1個發明專利證書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同時擁有10個及以上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7-8分);
3、擁有1個發明專利證書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7分);
4、擁有16個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6分)。(之所以是16個以上,而不是6個以上,主要是嚴格要求)
5、加分項,相關標準、方法和規范須經國家有關部門認證認可。主導編制國家標準,加2分;參與編制國家標準,加1分。
6、完全自主研發,且自主研發的發明專利等Ⅰ類2個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等Ⅱ類6個及以上(最高6分),知識產權數量越多,分數越高。
7、知識產權僅有受讓、受贈和并購等(最高3分),知識產權數量越多,分數越高。
8、知識產權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關聯性極強,最高8分。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總銷售收入應占企業總收入的60%以上,且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銷售收入的50%以上應有知識產權對應。
9、技術的先進程度,核心關鍵技術水平,達到國際領先、國內領先(7-8分),國際先進、國內先進(5-6分),國內行業中等偏上水平(3-4分)。
知識產權指標的注意事項
1、申報的專利獲得授權,擁有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書。
2、無證書的專利須擁有授權通知書,且有繳費單據。
3、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非自主研發的專利,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必須辦理轉讓手續,經過專利備案,或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所有權轉讓證明。轉讓的專利技術領域與主要業務相關。
4、企業法人代表個人專利也要辦理專利轉讓手續。
5、知識產權須在法律有效期內。
6、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其他權屬人明確申明放棄使用。
7、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與知識產權相關聯。
8、企業更名的應提供工商更名證明,以判斷知識產權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