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成都工程建設項目比選結果將與企業信用評價掛鉤!60分以下不得參與投標!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綜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從2019年6月1日起,我市工程建設項目采用比選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時,實行投標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與比選結果掛鉤,將信用評價綜合得分和排名作為比選評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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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重點:
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標人應將比選當日企業的信用綜合評價得分作為比選入圍條件之一,凡分值在60分以下的企業不能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公開招標(含公開比選)的活動。
上一年度全年信用綜合評價得分算術平均值低于60分或被計入信用評價系統黑名單的或一次性扣分10分的企業將被納入市造價站年度“動態核查”重點核查企業。
企業因信用評價不良行為在一個自然年期限內(1月1日~12月31日)扣分累計達30分,將被計入信用評價系統黑名單,黑名單生效期內的企業將被如下限制:處于黑名單生效期內的企業不得參與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
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出現涉及招標投標領域的違法行為,在法院判決文書正式下達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后才完成對該信用信息的自主誠信申報的,自其完成申報之日起按市場信用信息評價標準的1.5倍實施扣分;超過一年仍未完成申報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獲取該類信息后錄入系統的,自錄入系統之日起按評價標準2倍扣分。
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開始執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