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按下“加速鍵” “紅黑名單”讓企業在陽光下運行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近日西安市建委發出通知,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通知要求,3月1日前完成信息發布平臺設置,各區縣、開發區(切塊地區)依法依規將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資質資格、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和紅黑名單等其他類信用信息,及時、準確、無遺漏地向社會公開。
據了解,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誰公示”和“應示盡示”原則進行。實行“雙公示”信息公示。要求各級建設管理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各自門戶網站或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公示,同時按照規范模板推送至“信用中國(陜西)”。
10種失信行為列入“黑名單”
經各級建設管理部門、行政審批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及司法機關判定或仲裁機構裁定的建筑失信主體【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從業人員(自然人)】存在嚴重違法、違規、違約的不良行為,且符合下列10種情形之一的,列入西安市建筑市場“黑名單”。
利用虛假業績、虛假資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或個人注冊資格,經查實的;發生轉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在參與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含采購服務)等經濟活動中圍標串標,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如提供虛假證明、虛假材料、虛假報告的;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認定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人社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建筑市場相關失信主體;因違法經營活動被吊銷許可證書,或處以較大數額罰款,或受到市場禁入限制的;凡參與非法集資、合同欺詐、預收資金逃逸或違規使用等活動的企業及法人代表或執業注冊人員;有關機關和組織認為應當列入違法失信“黑名單”的其他情形。
5種誠信典型列入“紅名單”
西安市建委對在全市建設市場活動的建筑業企業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符合下列5種條件之一的誠信典型列入西安市建筑市場“紅名單”。獲得省級人民政府、部級單位以上表彰獎勵的;在建筑業信用分類中被主管部門列為最高等級的;對建筑業及市場發展作出重大貢獻,被區縣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表彰的;誠信事跡突出或者參加公益慈善、志愿服務等活動被有關機關和組織表彰獎勵的;有關機關和組織認為應當樹立為誠信典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