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躲開非法信用認證評級風險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信用認證機構]()
事前可按標準選擇信用認證機構
自從“全國牙防組”認證事件發生后,信用認證機構的資質和權威性被人們重視,甚至紛紛質疑起來,但是是不是所有信用認證機構都是難以辨認?企業又如何辨別信用認證機構的真偽?
據中國信用協會[CCA]法律事務中心楊律師介紹,信用認證機構的設立是需要嚴格審查方可成立的。其中在設立信用認證機構方面國家規定,認證機構設立應當符合四大條件,必須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有執業資證書及管理制度;有認證機構營業執照和法定的信用管理體系認證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以及有3名以上的信用專職認證人員。像“全國牙防組”這種人員配置、無法定認證資質的,企業應該很容易就能發現問題。
而對于信用認證機構的開展,只有在國家相關部門加以批準認可后,方能從事信用認證工作。這樣以來,企業在進行通過某個認證機構進行信用認證前,可以直接向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相關部門進行信用認證機構資質的查詢。
除了上述防范以外,楊律師敬告企業,在準備做信用認證的時候,一定要與信用認證機構簽署《信用認證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特別約定法律責任,即如果認證機構不具備信用認證資格,或由于認證機構的失誤所給企業帶來的損失應當進行全額賠償。
事后要盡早起訴降低損失
雖然企業在認證之前做了諸多準備,但不可避免還會出現法律糾紛。這時,“企業應該在協商不成的前提下盡早起訴,將認證風險損失減到最小”。王律師認為。
按照規定,信用認證機構不及時出具認證證書和將證書在國家相關部門加以備案將受到處罰;認證機構不能接受任何可能影響客觀公正的資助。認證機構一旦違反規定,最高可罰款達10萬元。所以企業在認證過程中一旦發現此類問題,應該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而一旦出現認證糾紛,在協商不成的前提下,企業一定要在起訴時間上做到盡量提前,只有這樣才能將自己的認證損失縮減到最小。
來源:社會公信公示系統